第12章(1 / 2)

盛唐烟云 酒徒 4680 字 27天前

李白与雷万春这个直爽的汉子甚为投缘,见对方脸上带着几分惭愧之色,故意皱了皱眉头,低声打趣道:“我还以为今天这顿酒水是白喝呢,原来最后还是要收钱。都醉成这个样子了,你让我如何写得了诗?”

“本来想在席间提起的,但是在座诸位都是诗人,怕,怕是.......”雷万春脸色微红,挠着脑袋解释。

“太白你就别难为人了!”高适看得好笑,忍不住上前推了李白一把,“青莲居士如果喝了酒就不会写诗,这“谪仙”之名早就归了旁人。老雷,你别听他的,尽管找笔墨来便是!”

“我今天真是不能了!”李白收起促狭的笑容,轻轻摇头。“我现在,眼前一直晃的公孙大家的舞姿,纵使勉强凑出几句来,才不堪用以赠人。我觉得公孙大娘也不是个小气的人,所谓缠头之说,只是句玩笑话而已。你不如去跟她说,让她稍微宽限几天时间。待我心中有了诗兴时,再送她一首更好的也不迟!”

“应该如此。仓促拼凑之作,也的确对不起今天公孙大家这场剑舞!”高适点点头,笑着表示同意,“高某今天也偷个懒。不妨也等上数日,到时候跟太白一道交账!”

雷万春无奈,只好讪讪地去找公孙大娘赔罪。却看到公孙大娘正站在墙壁前,对着自己和张巡的那几个字发呆。

“大家喜欢探花郎的墨宝么?不妨我去帮你要一份?”欠债心虚,雷万春主动示好。

“探花郎的墨宝,自然是一等一的!”公孙大娘笑着点头,然后又轻轻摇头,“但我更奇怪的是,你怎么能在半空中用剑写出这么多字来。不过是三两息的功夫......”

“这个说出来,其实不值行家一笑!”提起剑术,雷万春立刻又来了精神。从公孙大娘手里借了把剑,现场演示给对方看,“写字之前,先在心里把所有笔画过一遍,尽量连在一起。腾空之后,则把着力点尽量压在剑上,剑尖微微向下倾斜。如此,留在空中的时间一定会比无所凭依之时长,再加上点轻身之技,就可以成了!”

公孙大娘闭上眼睛,把雷万春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,嫣然而笑,“的确如此,多谢雷大侠指点。如果把这个方法溶入舞姿当中,凌波微步之态,就很容易模仿出来了!”

“不用谢,举手之劳而!”雷万春连连摆手,紧接着把李白和高适二人的话复述了一遍。公孙大娘笑了笑,低声道:“我刚才还想着如何谢你呢。既然如此,这番指点之德,就算你本人的缠头吧!至于李太白和高达夫,改日我再登门找他们要!”

说罢,便拉了白荇芷准备离去。白荇芷心中一百二十个不愿意,眼巴巴地望着王洵,希望他能出言留下自己,待会儿一道同行。谁料王洵正急着跟秦家哥俩商量事情,看到公孙大娘和白荇芷向自己这边走来,立刻迎了几步,笑着叮嘱:“既然你跟公孙大家一起走,我就放心了。我今天还有点杂事需要安排,待一切都处理妥当了,改日再去寻你!”

“二郎的事情很麻烦么?”白荇芷滚烫的心被泼了一瓢冷水,脸色立刻显得有些黯然。

“子达遇到了点麻烦。几位兄长和我正一道想办法。”王洵也不多瞒她,点点头,压低了声音回应,“你先走吧。估计这两天,我都要扑在这事儿上面。具体情况如何,过后再跟你说!”

“嗯!”白荇芷低下头,委委屈屈地跟着公孙大娘上了马车。马车都驶离了老远,还隔着薄纱窗子,不断地向临风楼那边张望。公孙大娘见此,忍不住笑了笑,低声劝道:“妹子,还是把眼睛收回来吧,他不会追来的。男人么,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,朋友看得比性命还重要!”

“真烦人,那姓宇文的一天到晚都惹麻烦!”白荇芷放下车帘,幽幽地抱怨。

“没了姓宇文的,也有姓尉迟的!”作为过来人,公孙大娘看得非常透彻。“妹子你必须习惯这些,否则,恐怕有的眼泪掉呢!”

“嗯!”白荇芷低低的回应,心里觉得很是失落。耷拉着脑袋想了一会儿,扯了扯公孙大娘衣袖,低声询问,“姐姐,你说我,我在他心里能占多少分量?”

“谁?”公孙大娘正在闭着眼睛假寐,听白荇芷问得幼稚,猛然把眼睛张开来,笑着打趣。

“姐姐!”白荇芷羞的满脸通红,拉着公孙大娘的胳膊来回摇晃。

“行了,行了,老胳膊老腿儿,快被你摇晃散了!”公孙大娘被逼不过,只好讨饶,“从他今天的表现上看呢,他心里肯定有你的。否则,也不会急匆匆地拉着你在朋友面前炫耀。男人呢,莽撞一点儿不可怕。怕的是那些心机深的,一边跟你海誓山盟,一边却不肯让你跟他的朋友见面。巴不得谁也不知道你的存在!”

闻听此言,白荇芷心里多少舒服了一点儿,撇撇嘴,故作矜持地说道:“谁稀罕在他的朋友面前露脸了?我又不是一个物件,有什么好炫耀的!”

“妮子,你就是个嘴硬!”公孙大娘捏了她的粉脸一下,笑着数落。“刚才是谁,眼泪都快掉下来了,当我没看见是吧!”

白荇芷羞得无地自容,把脑袋扎进公孙大娘怀里不肯探出来。公孙大娘爱怜地在她背上拍了拍,继续说道:“但是呢,有一点妮子你也得明白。他最近可能遇到了一件很棘手的事情。所以总是神不守舍的。在吃酒的时候,我就看出来了。但你这妮子有点粗心,居然丝毫没注意到!”

“啊!”白荇芷把头抬起来,嘴巴张成了半圆。仔细回忆了一遍今天王洵的所有举动,才狠狠拍了自己一巴掌,懊恼地道,“看我这双眼睛,炼了多少年的,却......”

“在你心里,他与别人不同。所以你才不会时时像观察客人那样对他察言观色!”公孙大娘摇摇头,继续开导。“这样也好,什么都不要刻意而为。否则,时间久了,终有装不下去的那一天!”

白荇芷点头,叹气。楞了半晌,又低声问道:“姐姐知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麻烦?有没有人跟你提起过?”

“我们跟他们都是初次碰面,当然不可能什么话都跟我说!”公孙大娘笑着摇头,“但他此时不肯跟你说,也就是说明在他心中,你只是个可以共欢乐,却不是可以一同分担烦恼的。这种感情未免浅了些,如何把握,你自己拿注意?”

“啊?”白荇芷又是一愣,眼睛张得大大的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发了好一阵子呆,才终于缓过神来,有些着急地请教,“姐姐能不能教教我,具体该怎么办?”

“你这妮子!这么着急就把自己嫁出去啊!”公孙大娘伸出手指,用力戳了她一指头。“我还指望你来传我衣钵呢,怎能着急把你往别人家里送?”

“姐姐-----”白荇芷继续娇声撒赖,像个愁嫁的小女儿在依偎着自己老娘。公孙大娘无奈,只好叹了口气,低声道:“以你的天分,过上几年,接替我的位置轻而易举。可一旦你选择嫁入别人家中做妾,恐怕再难于人前展示你的歌喉了。仔细想想,岂不可惜?”

见白荇芷神情坚决,笑了笑,继续说道:“既然你自己愿意余生所有歌都只为他一个人而唱,也没人能拦着你。你要向我问计,我只能说,想办法让他知道,你不仅仅是条缠着他的蔓藤,离了他也能自己活,风雨来时,也能跟他一道应对。只有这样,他才会不把你当个小猫小狗那样的宠物,而是从心眼里敬你,爱你。即便你嫁入王家做了小,只要跟他一同经历过风雨,将来在大妇面前,也始终能有一席之地。若是只懂得跟他分享欢乐,却不能跟他患难与共,那,将来年老色衰,恐怕有你哭的时候!”

“嗯!”白荇芷慢慢点头,眼睛亮晶晶的,也不知道把公孙大娘的话听懂了多少。“你这孩子!”公孙大娘捋了捋她的头发,爱怜地叹气。“你们都还是孩子!今后的路,恐怕还长着呢!”

今后的路,还长着呢。每个男人心中会有一个女人,但越是有本事的男人,身外就越有一个广阔的世界。这辈子能陪着他走多远,在相拥的那一刻,永远都是未知。

第二章 初雪 (五 下)

第二章 初雪 (五 下)

送走了一众宾客,王洵和秦氏兄弟等人再度转回刚才吃酒的二楼雅间。屋子里的残羹冷炙早已被酒楼伙计们撤走,整个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,纤尘不染。南北两侧的窗子都被推开通风,靠近角落的香笼中则重新燃起了龙涎香,盈盈绕绕,飘飘荡荡。突如其来的静谧与刚才的热闹之间的对比是如此的鲜明,让人忍不住要揉几下眼睛,怀疑刚才的聚会是不是真的存在过。

答案显然是肯定的。墙壁上的墨迹尚未干透,一列端庄大气,另外一列龙飞凤舞。就连王洵这种平素对书法极不感兴趣的人,目光掠过的瞬间,心中都会涌起一股澎湃之意。

“探花郎好笔力!老雷好身手!”“有了这两行字,日后恐怕临风楼二楼每天都会被排队预订,再也甭想闲下来!”伙计们还在陆续向屋子里边送茶点水果,眼下肯定不是说正事的时候,所以秦国模和秦国用两个一人捧了一盏清茶,站在墙壁前慢慢品评。

“两位兄弟就别拿我那两下子开涮了!”

“是听了高达夫的剑琴,心中忽有所悟。若是放在平时,我也写不出这笔字来!”雷万春和张巡一前一后走回,笑呵呵地表示谦虚。

张巡当年之所以能外放补了清河县令的缺,胡国公府在背后出力甚多。所以秦氏兄弟与张巡、雷万春两人也算交情颇深。此番重逢,话头非常能谈得拢。倒是王洵,突然就有点发了傻,端着茶水站在一旁,眼皮半晌都不曾眨上一下。

凭心而论,他以往并不喜欢跟文人聚会。在他心目中,这世上的文人墨客,十个里边有九个是眼高手低。仗着死记硬背过几本书,就自觉学富五车。看什么都不顺眼,什么事情都能挑出毛病来。而倘若真的让他们帮忙做点儿实事儿,则东一耙子,西一棒槌,帮了比不帮还乱。

然而今天,席中诸人彻底推翻了他先前的成见。高适的豁达,岑参的才气,张巡的持重,还有王荃的灵活机变,都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。其中最为心折的当属李白,虽然整个席间,这位被称为“谪仙”的诗人基本没说几句话,所写出的诗与后面岑参、崔颢的作品比起来,差别也不明显。但此人的一言一行,举手投足之间都给人一股出尘之意,仿佛本不该行走在这个俗世上的星宿,不小心喝醉了酒落入凡间,纵然身形被周围滚滚人流所吞没,从发梢到脚尖却依旧纤尘不染。

王洵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李白有这种奇怪的印象。却知道自己这辈子永远都不会与李白这种人较真儿。尽管此人特立独行,心高气傲,但自己却欣赏这种独特,喜欢这种骄傲,也许不能与之为友,却依旧能高兴地看着他在自己身边来去飘然。

“喂,别想了,再想,口水快淌出来了!”无意间,秦国桢看到了王洵那种痴痴呆呆的模样,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,笑着打趣。

“啊!”王洵的魂魄猛然飘回躯壳,手一抖,小半碗茶水都泼在了衣服下摆上。

“看,口水没淌,茶水先洒了吧!”秦国桢得理不饶人,一边取出手巾递给王洵,一边继续打趣,“你不是已经买好金屋了么?既然这么上心,早一点儿抬过去不就行了?一天到晚相看两不厌,何必像今日这般,她的人才离开,你的魂儿都跟着走了?”

“什么啊?”王洵难得脸红了一次,一边自己擦身上的水渍,一边笑着辩解,“我是有点乏了而已。昨天为了子达的事情,一直熬到三更才睡。周围又是丝竹管弦之声不断,吵得人脑仁疼,直到天亮才勉强眯着了一会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