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(2 / 2)

这些布头拿回去可以纳鞋底,有时身上衣服破了个洞,能拿来打补丁,若运气好,里头有稍大一点的布头,还能绣个荷包什么的。

看玉秀付了钱,林潜拿过那些布,抱在手里。

店家看他左手提着鸡笼,右手抱着一堆布,笑着对玉秀道:“你相公可真会疼人,一丁点儿东西都舍不得让你动手。”

玉秀听了,面上羞红,心里头却甜丝丝的。

出了店门,玉秀要拿去林潜手中的笼子,“这个给我吧,这么大的笼子你提着不方便。”

林潜轻松避开,道:“不会,我来提。”

玉秀又要去拿他手上的布,林潜也不给。路上人来人往的,玉秀也不好意思跟他拉拉扯扯,只得随他去了。

经过百味居门口,一股甜香味钻入鼻中,玉秀想了想,进去了。

之前李靖曾在镇上买过糕点带回去,李月梅吃后念念不忘,那段时间一直在玉秀耳旁念叨,玉秀才对这家店上了心。她自己虽会做些吃食,可大都是她自个儿琢磨出来的,自觉上不得台面,也不大好意思郑重地拿出去送人,所来想来称几斤糕点,到时一起带去大遥山。

百味居种各种小食、糕点、蜜饯、糖果应有尽有,果然不负其百味之名。只是店中吃食价格都不便宜,一般人家也就偶尔买一些给家里小孩解解馋,所以店里客人不多。

玉秀进去后,就有一个伙计迎上来,笑容可掬,“这位夫人要点什么?本店中各色糕点都是今日才从县城送来的,新鲜得很,您可以尝尝。”

玉秀微微点头,看了看柜台里的吃食,目光从一排排糕点上略过。

一斤最普通的糯米糕十八文,像是板栗酥、绿豆糕这种就要二十八文一斤,更贵的还有山药枣泥糕,三十八文一斤,再之后的,玉秀就没看了,她指了几样,道:“蝴蝶酥、梅花烙、马蹄糕,请帮我每样称一斤,分开打包。”

蝴蝶酥十八文,梅花烙和马蹄糕都是二十八文。

“哎,好!”伙计见她这样爽快,面上笑容更加热情,手上麻利地称斤打包,嘴里道:“咱店里除了糕点是一绝,各色糖果蜜饯也不逊色,您看您右手边的松子糖、玫瑰露、杏仁蜜,都是镇上的夫人们买了又买的,既美味又养颜,您拿一颗尝尝,保管一尝就忘不了!”

玉秀看看自己手边精致的各色糖果,笑着摇摇头。

林潜便低声问她:“怎么不买?”

玉秀好笑道:“我那些糕点,是买给爹娘他们的,总不好买什么养颜的玫瑰糖给他们吧?”

林潜道:“买来给你吃。”

玉秀更觉得好笑了,“我这么大的人了,还吃什么糖呢。”更重要的是,这些糖都不便宜哩,特别是玫瑰露,一斤五十八文,贵得吓人,一斤白糖才十八文呢。就算伙计把什么美容养颜说得天花乱坠,她也舍不得买来自己吃。

林潜还要再说什么,一旁突然传来一道女声:“呦,这不是玉秀么?”

林潜侧过身,玉秀看到他身后的人,竟是村长家的大儿媳柳氏,她忙笑道:“原来是婶子,今日可巧了。”

☆、第43章 替媳妇打脸

柳氏今日来镇上,是为了她小弟的亲事。

她弟弟在镇上是有名的混世魔王,镇子上的姑娘没一个敢嫁给他,柳夫人没办法,只得挑挑拣拣的,挑中一个底下村子里的女孩。

虽说是挑中了,可柳夫人到底觉得委屈了自己儿子,于是跟媒人说好了,趁今日集会,让那女孩到镇上来,让她远远地看一眼,若实在长得一般,配不上她儿子,这亲事就作罢。

柳氏也被她娘喊回来,一起相看那未来弟妹。人她刚才已经见过了,长得到挺标志,就是看着不怎么机灵,若嫁过来,倒不担心不够乖巧,只是怕降不住她小弟。

她在心里幽幽叹气,看来看去,她还是觉得玉秀最合适,人长得好,手又巧,性子虽温顺软和了一些,却透着一股灵劲,这样的人配她那顽童似的小弟正好。只可惜她是个没福气的人,担着寡妇的名头,入不了她柳家的门,如今更是嫁了个粗俗的山民,以后还不知如何。

她正感叹着,就看见前边有个熟悉的身影,定睛一看,可不就是玉秀,再看着玉秀进了百味居,她心里就有点好奇了。

据她所知,百味居内的东西可不便宜,她从前在闺中常让家里的仆从来买,嫁了人后,少了每月的例钱,手中积蓄花一点少一点,就舍不得买来吃了。

镇子上的人也就偶尔来买一点,若是村里来的,一百个中也没有一个有底气进去。

而玉秀嫁了个山民,按说家境比从前还不如了才是,她进了百味居,难道买得起里边吃食?

难怪柳氏这样想,她在李家沟,向来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也没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,与婆婆陈氏的关系也一般。她只在去年听说玉秀被说给一个山民,心里可惜一番,又暗自庆幸她不可能再嫁给李二,进而威胁到自己在婆家的地位。至于玉秀说亲后的那些事情,她就都不知道了。

她心里实在好奇,这才跟了进去。

等玉秀转过来,柳氏看清她的打扮,视线就粘在上头了。

她虽知玉秀长得标志,可从前只见她穿一身素色衣裳,头上一根木簪子,看着并不如何显眼。

眼下她一身桃红色的长裙,衬得皮肤白皙气色红润,面上涂着脂粉,嘴唇娇嫩得似一朵鲜花。柳氏不是不识货的人,在闺中时,县城里的脂粉铺她也是常去的,自然看得出,玉秀面上的胭脂要价不凡。

她心里惊诧,又去看玉秀身上的首饰,只见她头上戴着一根纯金的金簪子,耳朵上一对精致的耳环,手上一双厚实的银镯子。这几样首饰,别说一般村中妇人了,就是柳氏自己现在身上的,也比不过她。

金簪子柳氏自然也有,只是她平时舍不得戴,平日就一个小件的金戒指常戴,就算出门来镇上,也只戴鎏金的簪子。况且她知道,金银首饰的价值,并不单单以重量来衡量,有时候好的做工,比金银本身更值钱。玉秀如今头上这一支就是如此,看着小巧精致,可那精湛的做工,栩栩如生的蝶恋花,就已经把她珍藏着的那两支给比过去了。

柳氏心里头翻起了浪,李玉秀哪来这么多银子置办这些?若说是夏知荷给的,她不信,一个嫁出去的女儿,又不是亲生的,哪值得这样大方,况且她也不认为夏知荷有这么多银钱。

那就是她婆家给的了?那山民竟有这么多银子?而且还这样大方舍得?

她这么想着,一抬眼,又看到站在玉秀身后的男人。

人们素来听闻山民二字,就觉得必定是衣着褴缕、粗俗不堪。可眼下这男人,一身簇新的靛蓝短衫,穿在身上又精神又威武。他身量极高,看着却不过分魁梧,而是肩宽腿长很是矫健的模样。眼下他两只手拿满了东西,却无一点不耐,眼睛只看着他身前的玉秀。

柳氏又去看玉秀的双手,果然空空的,一样东西也没提。柳氏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滋味,她想到李山,在家里对她也算体贴了,可出了门,别说帮她提东西,就是让陪着一起在街上逛一逛也是不肯,觉得跟在媳妇儿后头丢面子。

她勉强扬起笑脸,对玉秀道:“我今日回娘家,我娘吃惯了百味居糕点,我正要买一些带回去呢,可巧遇上了你,也来镇上赶集吗?”

玉秀道:“家里缺了不少东西,趁今天来镇上都买齐了。”

柳氏看了看伙计正在打包的东西,见只是十八文和二十八文价位的,便笑道:“我看你买了不少呢,玉秀,你不常来大概不知道,这百味居里众多糕点,称得上招牌的要数山药枣泥糕了,山药软糯,枣泥香甜,最要紧的是价格也不贵,才三十八文一斤,我每次来镇上,都要带上一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