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倾歌玩弄着手中的指甲,漫不经心道,“姨娘,把衣裳穿好,省的叫人看了去,说姨娘家风不正,有辱名声。”
金氏闻言,猛的抬头,发现夏倾歌身后的家丁正在看着自己,眼神里不怀好意。
男人,没一个好东西!
金氏捂紧了胸口,避免春光外漏,好叫那些下作的家丁占了便宜。
人到了低谷的时候,就连那些身份卑微的下人也不尊重自己,金氏穿戴整齐之后,就起身和夏倾歌争执起来,“曾经老爷说过,柳风苑只有老爷能进,闲杂人不得踏入半步。”
她扯了扯外罩的轻纱,掩住自己姣好的身段,没好气的说着。
可即使这样,青丝凌乱,衣襟早已浸湿,流露出妇人独有的风韵。
家丁的眼睛直直的,金氏有些不自在,恨不得双手环胸,一点都不让他们看见。
夏倾歌见她这幅德行,来回踱步,“看来姨娘的手段果然好,曾经把父亲的魂都勾走了。”
“你这是什么话,难道我是那种迎奸卖俏,风流不雅之人。”
“确实如此,当初没进门的时候,应该也是如此。”
夏倾歌这番话气恼了金氏,若说当初那个时候,金氏还真的用尽了不少手段,不因别的,就是想嫁入高门,改变身份。
“你闭嘴!”
夏倾歌闻言,也不废话,让家丁架起金氏,吊在高台上。
“夏倾歌,你必遭天谴。”
她闻言一笑,坐在椅子上,慢条斯理的整理者自己的碎花裙摆,“我得上天垂怜,在你们的折磨之下,活了下来,所以我不再像从前唯唯诺诺,而是瑕疵必报,把自己的仇怨全都还给你们。”
“你这话说的可笑,从前姨娘对你哪里不好。”
“当然好,好到让我吃搜饭,给些破烂衣裳,给他人做踏板,委屈了自己。”
最后一句话,令金氏百感交集。
夏倾歌说的没错,从前金氏总是逼原主做一些她不愿做的事情,那一日,家中摆宴,她硬生生的夺过夏倾歌的衣裳,给了自己的女儿夏云烟,而当时的原主,则穿着粗布麻衫,惹得一众人笑话不已。
诸如此事的事情后来天天发生,那夏倾歌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。
“你明知我如此,还处处低头,真是能装啊!”
比起从前的胆小懦弱,现在的她宛如重生,脱胎换骨。
“那时因为我想明白了,所以我现在就要报复你。”
“你要干什么!”
夏倾歌起身,挥挥手,吩咐身边的家丁,“你们把金氏放在放在哪个土坑里面,用赭石覆盖全身,记住,三个时辰。”
家丁看着那土坑,心中腹诽,这小姐也是够狠的。
土壤冒着湿漉漉的潮气,那种蚊蝇出入的地方,定是恶臭的。
家丁嫌弃的剥开草丛,又用铲子把坑挖的深一些,毕竟放一个活人。
他们动作利落,很快那些恶臭的土壤就成了一个深深的坑。
金氏有些慌了:“你们要干什么!”
她扑腾着两条腿,神色惶惶不安,终于按耐不住情绪,“你们会遭报应的!”
夏倾歌递给了众位家丁一个眼神,他们会意,立马把金氏放在里面,把赭石让在她的身上。
夏倾歌又再次叮嘱,“记住,一定要三个时辰,少了,皮肤只会随着赭石发热,时辰过了,人就会憋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