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(2 / 2)

男儿行 酒徒 4341 字 7天前

数千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中,一身精钢荷叶甲的也吞莫哥高举百炼长刀,像个地狱里爬出来的的猛鬼般,朝仅穿了半件披甲,手持木柄红缨枪的蚁贼扑去。人和马动作娴熟和谐,每一个动作都透出力量与美感。

再看与也吞莫哥对阵的那个蚁贼,明显已经未战先怯,手中的红缨枪晃来晃去,根本端不成一根直线。

前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,也吞莫哥已经冲到了对手面前。嘴里发出一声爆喝,“嘿!”,百炼长刀借着马速凌空劈落,在阳光下劈出一条闪电。

“好!”众蒙元将士齐声喝彩,抬起眼睛,准备看人头带着血水飞上半空的美景。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,半空中却迟迟不见任何血迹,反而是也吞莫哥自己,忽然像喝醉了一般,在马背上摇摇晃晃,摇摇晃晃,任由坐骑把自己带出了几十步远,依旧没有拉住缰绳。

“啊!”喝彩声变成的惊呼,众蒙元将士拼命眨巴着眼睛,刨根究底。只见那名早就应该身首异处的蚁贼笑呵呵地抖了抖红色的抢樱,大步从后边追上去,伸手轻轻一推。

“噗通!”也吞莫哥的尸体像朽木一样掉下了马背,嘴里冒出了大股大股的污血。那蚁贼则一把拉住无主的战马,飞身跳了上去,手搭枪杆,遥遥地朝蒙元将士施礼,“谢御史大人派人送马!毛贵这厢有礼了!”

“谢御史大人派人上门送马!谢御史大人派人上门送马!”徐州军将士哈哈大笑着,将毛贵的话一遍遍重复。刚刚被打落下去的士气,瞬间又涨到了极点。

“报仇!”也吞莫哥所带的那十名负责喊话的蒙古骑兵这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,同时催动坐骑冲过去,就想依多为胜。芝麻李帅旗下,也立刻扑出去十名身手最灵活的斥候,半路拦住他们,与他们在沙场中捉对厮杀。

胜负几乎是在几个弹指间就见出了分晓。那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轻敌大意在先,士气又因为也吞莫哥的死受到了极大打击。居然在第一次对冲当中,就被芝麻李麾下的斥候砍死四个。而斥候们这边,却只有两人落马,一人肩膀上飘起了耀眼的红。

“跟我来!”前军都督毛贵一抖缰绳,带着剩下的八名斥候,再度扑向战场中央的六名蒙古骑兵。那剩下的六名大嗓门骑兵已经被杀得胆丧,见对手当中居然又多出了一个杀星,吓得大叫一声,拨马就逃。

“嗯哼!”蒙元主帅兀剌不花皱了下眉头,大声冷哼。“传令,杀无赦!!”

“呜————!”一声愤怒的号角声在帅台上响起。蒙古骑兵队伍中间,立刻扑出了三十多名壮汉。迎住逃回本阵来的大嗓门骑兵,不由分说就是兜头一刀。

“饶——啊——!!”惨叫声嘎然而止。六颗血淋淋的人头被砍下,由长矛挑着,在元军自己阵前来回展示。

众蒙元将士看了,一个个不寒而栗。谁也不想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畏缩不前,最后屈辱地死在军法之下。

那些帅台上的蒙汉幕僚们,则一个个把马屁拍得“啪啪”作响,“正所谓慈不掌兵,大帅如此行事,有古之孙、吴遗风。”

“正是,正是,七禁五十四斩,岂能因人而异。杀得好,杀得好,如此胆小无能之辈,军中留他们不得!”

“嗯哼!”兀剌不花眉头皱得像个老树皮一般,铁青着脸继续冷哼。

虽然早就料到也吞莫哥可能会因为轻敌大意而送命,却没想到此人把命送得如此痛快。居然一个照面都没过,就变成了一具尸体。让他更没想到的是,那十个大嗓门的家伙,居然敢临阵脱逃!

这对士气的打击也太沉重了,沉重到足以令此战的胜利失去颜色。不想再给蚁贼们更多耀武扬威机会,兀剌不花狠狠咬了下牙,把一支暗红色的令旗抄在了手里。“欺人太甚!安德鲁,带你的人前压,杀了那个人,给也吞莫哥报仇!”

“安德鲁,带你的人前压,杀了那个人,给也吞莫哥报仇!”立刻有亲兵将令旗接了过去,策马送到罗刹千户安德鲁面前。

“诺!”早就按奈不及的罗刹领军千户安德鲁答应一声,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短刃和精钢盾牌,“高加索一千人队,跟我上!”

“高加索千人队,高加索千人队!”近千名罗刹鬼兵用生硬的汉语重复着,跟在安德鲁身后,一步步向前推去。总计只有四排纵深,气势却好像数万大军一般,浩浩荡荡。

他们手中的短刃,是高价从黑海另一侧订造的,虽然只有半米长,却接近一手掌宽窄,双侧开刃,锐利无比。他们手中的盾牌,也是由同一个地点订制,半寸厚的精钢为面,内部还趁着一层厚厚的枣木,即便是破甲锥都很难射穿,更甭提对面农民军手中的简陋长矛。再加上包裹住全部要害的精钢甲,每个人几乎都是一座移动堡垒。沿途遇到任何阻碍都有信心碾成齑粉,根本不必在乎彼此间人数的差距。

见敌军的先锋已经像辆战车一样朝自己碾压了过来,芝麻李知道见真章的时候到了。命令亲兵去叫回毛贵,随即一抖战马缰绳,就准备亲自带着中军迎战。然而徐州军长史赵君用,却侧身挡在了他的马头前,摆摆手,大声说道:“这只是试探,大总管不能亲自出马。且让。。。。。。”

“大总管,我来!”山字营主将张小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,拍马从阵地的左前方跑回来,主动请缨。“让我去灭了他们,替弟兄们扒些铠甲回来!”

“好!你小心些!我派人随时接应你!”芝麻李想了想,轻轻点头。

“弟兄们,跟我去扒铠甲啊。都是镔铁的,谁扒到手归谁!”张小二拨马跑回自家队伍前,高举着手臂大声动员。

“哈哈哈哈。。。。。。”众人刚刚目睹了毛贵一招刺死敌军大将的精彩表演,士气正处于爆棚状态。齐声哄笑着,跟在山字营统领张小二的身后,乱哄哄朝罗刹兵迎了过去。

注1:俺是前军大都督毛贵,诸位看得过瘾的,麻烦捧个人场!前军大都督从腰间解下一面小锣,奋力敲响。

第三十章 与子同袍

他们这个营,被算作战兵的,有三千余名,人数已经超过了敌军的三倍,因此个个信心十足,脚步迈得飞快。短短十几个弹指之后,就与敌军迎面撞在了一起。

“轰!”半空中阳光忽然暗了暗,血雾拔地而起,扶摇直上。数十颗系着红色丝带的人头被血雾气托上了半空,一个个双眼圆睁,死不瞑目。山字营的队伍立刻凹下了一大块,冲在前面的弟兄迅速往后退,冲在后面的弟兄却收势不及,端着长矛继续往前涌。自己人挤自己人,簇拥成乱哄哄的一大团。而已经冲进阵中的罗刹士兵,则用精钢盾牌抵住距离自己最近的红巾军将士胸口,精钢短刀贴着盾牌的下边缘迅速前捅。

“啊——!”“娘——!”惨叫声不绝于耳,下一个瞬间,红巾军将士就又倒下了整整一层。对面的罗刹兵迈动包着铁靴子的大脚,从尸体中踏过去,继续挥动利刃。血,像瀑布一般,倒着喷向半空。一层,又是一层,层层叠叠,无止无休。

芝麻李在两军接触的瞬间,就察觉到势头不妙。立刻挥动令旗,将右军和中军的林字营,双双派了出去。五千余名将士早就被自家袍泽的鲜血刺激得两眼通红,毫不犹豫地跟在彭大和张小五身后,扑向敌军。

八对一,已经接近于敌我双方的总兵力对比,然而,结果依然超出了所有人的期待。那一千名罗刹鬼兵就像刀枪不入的妖怪一般,在红巾军队伍中横冲直撞。每碾到哪个方向,就将那个位置的红巾军将士碾倒一整排,行进当中,竟然没有丝毫停滞。

“左军留在原地,前军、后军一起上去,淹死他们!”芝麻李看得双目俱裂,哑着嗓子,又投入了最为依仗的两个营。“是!”前军都督毛贵和后军都督潘癞子答应一声,立刻带领麾下战兵扑上。

又是七千余人,红巾军投入战斗的总兵力,已经超过了敌军的十五倍。如此悬殊的兵力对比,终于扼制住了对手的攻势。那群罗刹鬼兵左冲,右突,好长时间不能再向前推进半步。忽然,他们仰头发出一阵咆哮,然后迅速聚集成一个团,互相掩护着,缓缓向后退去。

“给弟兄们报仇,别放跑了他们!”林字营统领张小五红着眼睛,大声嘶吼。刚才就在他眼前,自家哥哥被罗刹兵砍去了半边脑袋。整个最先出击的山字营,也几乎全军覆没。这个仇,他必须报!

“杀光他们,杀光他们!”林字营、前军、后军和右军的弟兄,也呼和酣战,谁也不肯放猎物离开。远处观战的兀剌不花看到此景,嘴角微微露出一丝冷笑,抽出一根黑色的令旗,迅速摇摆。

“呜呜,呜呜,呜呜——!”凄厉的号角声从他背后响起,将新的命令送遍整个战场。听到号角声,正在全军后撤的那伙罗刹兵,居然立刻停住了脚步。盾牌挨着盾牌,组成了一个巨大的铁球,任周围的红巾军将士如何攻打,都巍然不动。、

而另外两支罗刹兵千人队,和完全由蒙古人组成的骑兵,则缓缓压了上来。不疾不徐,仿佛战场中那一万三千多名红巾军勇士,都是待割的庄稼。

紧跟着,手持朴刀的高丽人也开始快速移动,一边跑着,一边将用刀身在自己胸口处猛拍,“啪啪,啪啪,啪啪!屠城,屠城,屠城。必胜,必胜,必胜!”,一个个口吐白沫,如疯似癫。

“左军、火字营留守待命,其他各营,跟我一起上!”听到高丽人那疯子般的叫嚣声,芝麻李再也无人保持冷静。把手中钢刀向前一指,带头扑向迎面压过来的敌军。

赵君用拉了一把马缰绳没拉住,也只好挥动长史旗,指挥着风字营、日字营、月字营和水字营紧紧跟上,万余条头裹红巾的汉子,拿着短刀、长矛,追随着他的将旗,义无反顾。

就在此刻,沙场中央的战斗,也到了白热化状态。一万三千多名红巾义军,围着七百多名罗刹鬼兵组成的圆阵,从各个方向,发起了一波又一波决死冲击。然而,双方无论在训练程度和武器装备方面,差距之大都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。尽管弟兄们很勇敢,尽管他们一个个都把生死置之于度外,但是,他们手中的长矛捅在对方盾牌上,只能留下一个浅浅的白印儿。而罗刹兵的短刃只要挥起,就是一片血光。

战场上,几乎有一半红巾军,都被由罗刹兵组成的钢铁圆阵吸引了过去。再也无暇他顾。另外一半儿人,则由芝麻李、赵君用、张小七等人带着,从左右两侧越过这个巨大的战团,正面迎向了兀剌不花派过来的主力。眼看着敌我双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,近到已经只有短短二十步,与先前胶着在一起的那个战团,成为彼此不相干的两个战场。忽然间,兀剌不花的帅台上又传来一阵低沉的号角,“呜呜,呜呜,呜呜呜呜——”

紧跟着,角声骤然停滞,走在最前方三排罗刹兵猛地从背后拔出一根短标枪,奋力掷向了正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