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彬没听明白:“啊?回家?”
杨诚哲:“他家在d市。”
哇,是b国首都啊!苏彬想起来了,爱伦是本地人,当然有家,就像国内去外地上大学的学生一样,老家距离大学所在地近的话,周末放假也会回去。
吸尘机声音轰轰的,苏彬忍不住放大声音道:“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啊?”因为拔高了声音,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急切的味道。
杨诚哲把吸尘器功率调小了,直起腰,忍不住开了句玩笑:“一天没见人,你就这么想他啊!”
“……”苏彬嘴角抽搐了一下。
杨诚哲笑了笑:“估计今晚就回来了。”
为了挽回刚才的尴尬,苏彬急中生智道:“你俩不是说要换房间吗,什么时候换啊?”
杨诚哲一愣,收了吸尘机放进储藏室:“我倒把这事儿给忘了,爱伦也没提起……等他回来我问问吧。”
“哦……”其实他也没那么着急,苏彬挠挠头,给盆栽葱浇了点水,问杨诚哲,“还有什么地方要打扫的吗?我来吧。”
杨诚哲嘱咐道:“你要是有空可以把楼下的卫生间打扫一下,然后再擦一下动感单车边上的窗台。”一楼也有个公共盥洗室,但没有洗浴设施。
“好咧!”苏彬从楼上的浴室里拿了两幅一次性橡胶手套,抡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,为这个“家”出点力。
受爱伦的影响,苏彬习惯性地拿着消毒水把马桶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,还有地砖、墙角、大理石台面、镜子……半个小时后,整个洗手间看起来都变得晶晶亮的!接着是客厅的窗台,玻璃窗……
等他打扫完,杨诚哲都惊呆了:“你是不是被爱伦的洁癖传染啦?”
“嘿嘿……”苏彬得到表扬,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,看来偶尔做做深度清洁也是蛮不错的。
中午他和杨诚哲随便吃了点,听说金飞是凌晨回来的,现在还在睡觉,两人也没叫醒他。
临近傍晚,金飞眼睛还未睁开,先闻见一股菜香透过门缝传进来……恍惚间他以为自己还在国内的豪宅,家里的保姆正在准备丰盛的午餐……午、午午……靠!都快五点了!
金飞从床上爬起来,打开房门,外头的香味更加浓郁,他顿觉饥肠辘辘。
哇塞……谁请的钟点工?家里打扫得好干净啊!
金飞脸都没洗,牙也没刷,闻着香气先摸去厨房……肉肉肉,是红烧肉的味道!
看见厨房里忙碌的人影,金飞简直不敢相信,这家伙是上天派来的田螺姑娘……哦不,是“泥螺小伙”吗?
“醒啦?”苏彬笑吟吟地看向金飞,“睡了一天,服了你了。”
金飞鼻翼微动,直接凑过去,弯腰低头从一碗已经出锅的红烧肉里叼出一块来吃:“嗷呜……”
苏彬无语了……这家伙是狗吗?
金飞眨巴了两下干涩的眼睛,努力挤出一滴感动的眼泪:“你也太特么贤惠了吧!”
苏彬问:“好吃吗?”
“好吃!”金飞一脸新奇地看着苏彬切卷心菜,看着他熟练地手起刀落,忍不住感叹道,“啧啧啧,谁要是能把你娶回家,那真是……”
苏彬纠正道:“你该说,谁要是能嫁给我,肯定很幸福,是不是?”
“不不不,我的意思是……你有没有兴趣做我金家的上门女婿?”金飞继续眨巴着他那双饥渴的眼睛,“你快点把你那个‘小甜甜’甩了吧,我敢打包票,她肯定没我妹好,我妹长得童颜巨……”
“乳”字还未出口,金飞就见苏彬举着菜刀用力一剁……“咚!”砧板上最后一小半包心菜被凶残地劈成了碎末,接着是苏彬横扫过来的凶狠眼神:“你说什么?”
金飞终于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醒了,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了一步,沉声道:“英雄,放下刀,咱们有话好说。”
苏彬拎着菜刀“哼”了一声,傲娇道:“不许咒我跟我女朋友的关系!”
就在这时,两人只听玄关门声响动,一同扭头看去——是爱伦回来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【有关英文名改中文直译】
亲爱的读者大大们:
因为上上章修改文名(英译中)的缘故,看到文下有很多读者大大在讨论到底是英文名好还是中文名好,大家的留言我都仔细看了,改名后许多原读者提出阅读不适,我真的非常愧疚难安,连续两天看到这样的评论都很着急,饭也吃不好,觉也睡不好……
说实话,最纠结的人是我(/_\)。
首先为编辑大大说句话,编辑的意见并不是强制性的,而只是个提议,而我采纳她的提议也不是因为对编辑的话听之任之,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编辑不是站在她本人角度说这话的,而是站在大多数读者的角度,觉得改成中文更适合。她从业很多年,在晋江阅文无数,所以我很尊重她的意见。看到有人质疑编编的英文能力,我也这么跟她开玩笑过,但其实不是……编编本身就是英语系的(/_\)。。。
其次,我自己的写作感受当然是觉得英文名更顺手(看过《重返男神之路》[现已改名为《夏之叶》]的老读者都知道那个文后期出现了很多英文名),但这一次我之所以会改,是因为我有时候自己审文,乍眼看去,中文夹杂着英文名,觉得看着非常乱。虽然写起来顺手,但我有点强迫症,看着满屏的中文夹杂一点英文就想把那些英文字眼都抠掉。。。
之后被编编提议改成中文直译,我又觉得读起来很别扭,为此我做了很久的心理斗争。我后来也征询了几位作者朋友的意思,她们的意见都是改成中文。
我在那之后,也有自己去查一些关于阅读舒适度的资料,得知如果一篇文里有两种以上的语言(虽然这几个英文人名很简单),读者刚开始读时都会觉得切换语言很累,除非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,有想要去读懂的欲望,否则一般读者第一眼看到中文夹杂英文,可能直接就不想看了……
没错,的确看到英文名能更好的代入国外环境,而且我也知道很多读者大大看英文毫不费力,但是从整体舒适度来看还是直译好,否则为什么那么多国外名着翻译成中文后会连同英文名一起翻译呢?比如大多数人看到“爱丽丝”会想到那个梦游仙境的小女孩,看到alice就觉得可以是随便一个小姑娘;看到哈姆雷特会让人想到为父报仇为情自杀的王子,但看到hamlet(哈姆雷特英文名)我的第一反应就是“火腿让(ham + let)”或者“哈雷彗星(halley,读音相似)”,然而,如果看的原版的话,反而会觉得hamlet这个名字超帅,而“哈姆雷特”的翻译则让人不忍直视——这些,都是因为“先入为主”。
留言的读者会觉得不习惯,是因为你们已经对allen这个人物有了一个略具体的形象。
一个读者吐槽说,看见allen就自动代入高大上贵族总攻美颜盛世等等,猛然看到“爱伦”脑中代入的是这哪个炮灰男配路人乡村非主流……(←hhhh原谅我实在忍不住,打这段的时候又笑得不行了23333)
那个读者说的形象就是我想表达的小攻该有的形象,现在虽然才写到十五章,但几个主要角色在我脑海里已经活起来了。比起作为一个名字的意义,allen在老读者心中似乎更代表了小攻目前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,所以突然改成“爱伦”,大家都各种不适应了了了(/_\)……为此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,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很蛋疼(捂脸)。
但如果提到“lense”、“兰斯”、“李言思”,大家又会感觉这几个人是谁呢?
是的,这些名字也是属于allen(爱伦)的。其实一开始我存稿的时候,小攻并不叫allen,我是用“lense”这个名字来写他的。写到大概第五章的时候,我去查阅了b国贵族人名的相关资料,得知中间名大多为母族姓氏,lense是小攻母系中文名“李言思”的英译,所以用lense是不适合用来做小攻平时的称呼名的,之后我临时给小攻取了个教名叫allen。当我把lense改成allen来写的时候也是各种不适应,每写一句都在吐槽……allen什么鬼啊,好像一个不认识的人!(/_\)
所以,我不是不考虑大家的感受,而是太在乎大家的感受了,不只是一个两个读者,而是希望之后有更多的新读者会喜欢这个故事,希望大家都能看得爽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