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宸濠和叛军官员们甚是狐疑,不知道宋楠玩的什么诡计,这都要决一死战了,又派人用小船装了什么物事送来作甚?
疑惑归疑惑,那飘在江面上的无主小船倒是需要去瞧一瞧看一看,王纶命十几名士兵乘着小船小心翼翼的朝那小舟划去,小船上的士兵们也很是紧张,绕了数圈之后,远远用长竹篙挑起覆盖在小舟上的白布;这一挑起来不打紧,露出的物事下的十几名士兵魂飞魄散。
小舟山并排放着两口红通通的大棺材!猩红的眼色在碧水之上刺目显眼,甚是诡异。
“他娘的!晦气的紧。”领队的小头目啐出一口吐沫大骂,不过,惊慌只是暂时的,那只是突然间的视觉冲击罢了,对这些士兵而言,死人已经司空见惯,何况是两具棺木而已,倒也很快镇定下来。
“头儿,棺材上好像有封信。”一名士兵指着棺木上方叫道。
小头目定睛看去,果见一封信笺平平整整放在一具棺盖上,用一只小巧的金簪压着,江风吹动信封一角,似乎很快便要将信和金簪吹落江中;小头目立刻命令划近,伸手取了那金簪和信封,也不管这载着棺木的小舟了,下令掉头往回划,片刻之后,金簪和信便送到城楼上的朱宸濠手中。
朱宸濠一眼看到那只金簪,心中顿时大惊,这金簪似曾相识,再细看一番,骇然大叫道:“这是爱妃头上的金簪,宋楠这厮何处得来?莫非爱妃和母亲为他所擒?”
众官员也百思不得其解,刘养正提醒道:“王爷,不是有封信么?”
朱宸濠忙拿起信取出信笺展开,但见信笺上龙飞凤舞墨迹森森,却是宋楠亲笔写来的一封信。
“宁王如晤,姑且如此称呼你最后一次,但其实你已经是大明逆臣、反叛之贼,只不过本人不愿如此称呼你罢了。你我也算是旧相识,虽有龌蹉摩擦,但你我个人之间本无太大恩怨,此为私信,倒也不必对你横加指责。”
朱宸濠冷笑一声继续看下去。
“数年前你我京城初见乃是在皇上大婚之礼上,当时王爷的翩翩风度雍容气度让人折服,之后你我虽交往不多,但宋某内心之中却对王爷甚为佩服和尊敬,但没想到的是,王爷误入歧途,居然早就有了反叛之心,让人唏嘘难解,宋某也是痛心不已。”
朱宸濠啐了口吐沫低声骂了一句,继续读信。
“其实,对王爷的行为,宋某似乎也能够理解,当年安化王起兵谋反之时,宋某曾问过他为何要这么做,他的回答定能代表您的心声,他说同为太祖血脉,便都有坐拥天下的资格;昔年燕王靖难成功登临大宝,便是个成功的例子,我想正是燕王先例在先,才让你们有了行动的依据,有了行动的动力。”
“说句实在话,本人对你们朱氏何人登临天下,何人坐拥江山其实没多大兴趣;天下是你们老朱家的,你们这些朱氏子孙爱怎么抢怎么抢。但是,你们忘了一件重要的事,你们抢夺皇位,却是要穷尽天下百姓的财力生命为代价,以涂炭百姓生灵为代价,每起争端,必是千里白地,百万饥荒,狼烟遍地,饿殍满野,然后以亿万百姓之苦,换来你们坐拥天下享受皇权,这是否公平?你定要说,百姓之命如草芥,他们都是臣民,理应为皇权去卖命去受苦,这便是他们生来的使命;但我告诉你,你错了,你们的性命并不比百姓高贵多少,若你不是生在皇亲之家,你便也是草芥一名,街头屠狗之辈,那其实也没什么分别。王爷是个聪明人,定会想过这个问题,也定能明白我的意思。”
朱宸濠脸色发白,怒骂道:“这厮怕是疯了。”
“宋某从未跟任何人说过这些想法,但不知为何,却愿意跟你宁王分享心中所想,也许这是你我之间有缘份;本来我以为能和王爷成为好朋友,但没想到却走到了今日,可见世事之难料便是神鬼亦莫测。而今我大军四面合围于此,安庆府已是孤城一座,王爷若是聪明人,便不该在做无谓的抵抗,王爷若是以军民百姓的性命为重,便该开城投降以免大战再起,涂炭生灵。王爷以一命换数万人之命,将来必为天下人传颂,何不既知必败而谋身后之名呢?若王爷能这么做,宋某当第一个在朝廷上称赞此举,也算是王爷悬崖勒马了。”
朱宸濠冷笑数声,压制住怒火去看信的结尾几句。